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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法院推进刑事速裁,一月当庭宣判七件

  发布时间:2018-02-02 14:55:10


“一个月审结7起案件,均是当庭宣判,平均每个案件开庭时间10分钟”。绥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在推进刑事速裁中用速裁方式办理简易案件,有效提升了审判效率。

在不断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更好的实现繁简分流,完善刑事诉讼程序中,绥棱法院对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危险驾驶、盗窃等简易案件,在不减少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进行快速处理,以提高审判效率,保障被告人权利,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疑难复杂案件上,提高难案的办理质量。绥棱法院刑事审判庭于二〇一八年一月份采取刑事速裁程序当庭宣判7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其中包含交通肇事2件、危险驾4件,非法占用农用地1件,涉案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在实际操作中绥棱法院将审前调查程序中的诉讼权利、认罪结果告知等原来在法院开庭阶段进行的程序,前置到送达起诉书时完成,同时,向被告人告知其在庭审活动中所享有的申请回避,提供证据等各项权利义务。在被告人认罪且同意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后及时开庭审理。开庭时简要宣读起诉书和进行举证、证据交换,只对影响定罪关键证据进行说明。由于上述程序性事项的简化,每案开庭时间由原来的15-20分钟缩短到5-10分钟。

今年绥棱法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深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制度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将法官的主要精力放在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上来,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为保障绥棱县域各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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