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请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被告,请在电脑前展示你的身份证明。”
原告在绥棱,被告在无锡,两地相隔近两千公里。双方当事人既不想跑,又想面对面解决争议,怎么办?让微信“代跑”远程调解!绥棱法院法官这样办!
案情简介
9月2日上午,双岔河镇双兴村村民姚某向法庭递交一份诉状,称其与张某某于两年前在绥棱县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女张某由母亲姚某抚养,抚养费自负,但由于姚某经济条件有限,抚养孩子的费用日益拮据,因而向孩子父亲张某某主张抚养费。然而,张某某自离婚后便离开绥棱外出打工,姚某仅向法庭提供了张某某的联系电话。为了有效处理案件,法官几经拨打张某某电话,最后取得联系。得知其远在无锡市,考虑到张某某不便回当地的实际情况,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劝,得到了张某某的理解和配合,同意了法官进行微信视频调解的建议。张某某表示白天上班没有时间,只有晚上下班才能进行调解。于是在当晚下班后,法庭工作人员再次拨通张某某电话,相互添加微信,并请来姚某,进行微信视频调解。就这样,通过在微信远程视频、回复确认信息和执法记录仪同步录相记录的方式,法官让双方当事人“隔空”参加调解 。不到半个小时,双方达成协议,张某某同意从现在起每月给付婚生女张某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18岁止。姚某在书面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张某除在视频中口头确认外,还在微信聊天中以文字形式予以确认,实现了与当面调解、书面签字确认同等的法律效果。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维权的路,再远也要想方设法努力让它近一点。远程视频调解既是深化司法为民理念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创新审判模式的一次大胆尝试。今后,绥棱法院会继续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模式,真真切切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尽全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