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给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出台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院在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建设绥棱的基础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对接,既是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又是迅速改变绥棱经济社会发展面貌,推动绥棱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联系对接民营企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以更强的使命意识和更大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地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系对接民营企业,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充分了解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司法职能,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特别是自主经营权、创新发展权,不断增强企业家的安全感,引导形成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机制和社会氛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汇聚信心力量,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区、美丽绥棱做出贡献。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与辖区民营企业的联系对接工作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邀请来院参观的方式进行。一是以庭科为单位,各庭科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组织部门干警深入企业进行联系沟通,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由院优化环境办公室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联系沟通企业,了解企业经营需要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三是由院政工科负责组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企业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王延平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永明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指导、组织推动、督促检查、情况综合、信息宣传、成果运用、综合保障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工科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周密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工作,保证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确保联系对接企业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在法院官方“一网两微”平台上加大对各类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情况的宣传,积极向企业宣传法律服务,使企业了解服务内容及沟通渠道,营造服务企业的良好氛围。
绥棱县人民法院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