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绥棱县第16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敖秉慧所作的提请任免干部职务的报告和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说明,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县法院10名审判员法律职务的任命,县人大主孙长春为10名审判员颁发了任命书。
为进一步加强绥棱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扭转案多人少的局面,进一步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绥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的原则,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经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拟任命法律职务的10名同志,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
本次调整,新任命了3名审判委员会委员、4名业务部门正职、3名业务部门副职,法院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得到了充实。调整后,该院中层干部平均年龄大为缩小,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倾向更为明显,为保障绥棱法院各项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绥棱人大常委会满票审议通过绥棱法院10名干警的任命提请,充分体现了人大对绥棱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绥棱人大对绥棱法院队伍建设及干警素质能力的肯定,进一步鼓舞了该院干警的信心,有力增强了该院干警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