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信息网络延伸,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的违法犯罪线索(“套路贷”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网络)。
(二)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线索。
(三)利用信息网络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四)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的违法犯罪线索。
(六)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暴力传销的违法犯罪线索。
(七)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网址、链接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截图、网上交易记录等材料。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举报途径
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提供线索协助查处涉信息网络黑恶势力的,将按照有关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奖励。
举报电话:0455-4628711
举报邮箱:slfyshb@163.com
举报地点:绥棱县人民法院扫黑办(县人民法院三楼刑庭办公室)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绥棱县繁华大街307号(绥棱县人民法院扫黑办 收) 邮编:152200
绥棱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