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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法院】保权益促发展,绥棱法院妥善审理一起涉企案件

  发布时间:2021-01-08 10:46:01


YINGSHANGHUANJING


优化营商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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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棱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很到位,办案效率高,终于拿到这笔钱了,帮我们民营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实在是太感谢了。”近日,绥棱兴凯纺纱有限公司代表特意赶到绥棱法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法院为公司追回货款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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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们又被表扬了,

请允许我先骄傲一分钟……

现在,就由小编带领大家

一起来了解一下,

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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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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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绥棱兴凯纺纱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某纺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9月4日立案。2018年10月,杭州某纺织有限公司向绥棱兴凯纺纱有限公司购买阳粘纱50支14吨,合计人民币30.9万元。绥棱兴凯纺纱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供货义务,但杭州某纺织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货款,截止2020年9月4日,拖欠货款28.51万元。因货款无法收回,影响了企业正常经营,迫于无奈,绥棱兴凯纺纱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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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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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案为涉营商环境案件,靠山法庭庭长董彦喜高度重视,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坚持将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放在第一位,启动“涉企快车道”。董彦喜多次电话联系双方企业负责人,认真听取双方的意见并分析案情。被告企业称不是不想付货款,是因为原告提供的阳粘纱质量有问题,所以不能全额支付货款。承办法官告知其关于该批货物质量不合格问题,应由被告方负责举证。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告销售的阳粘纱存在质量问题。法庭上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过大,承办法官意识到就本案而言,当前做调解工作无法成功,反而应当快速果断作出公正裁判,故在调解未果后进行了依法判决。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日十日内向原告清偿货款285 100元。


案件虽然结了,但承办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判后释疑工作仍在继续。法官耐心向双方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从法理、情理及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各种政策分析,引导当事人在政策下如何更好的解决自身困难,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最终被告表示服判息诉,并在上诉期内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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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就是付出的努力有回应 

在2020即将结束之际 

绥棱法院收到了这样一份特别的“回应”

当事人的满意就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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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棱法院深入贯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及时立案、快速审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在保证各方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尽可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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