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法院】法官快速调解止纷争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作者:政治部刘振威 发布时间:2021-01-11 10:18:40
近日,绥棱法院审结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原告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的代表专程来到法院,以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对承办法官真诚的谢意,感谢法官高效办案,热情服务。
2020年9月,史某某驾驶小型出租车沿三莫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928公里处,与前方停在道路右侧王某某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此事故经绥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史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某无责任。因史某某对王某某的车辆损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王某某要求自家车辆的保险公司进行了定损赔偿。2020年10月,王某某投保的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车辆定损后,给付了王某某相应的保险赔偿金。2020年11月,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将史某某诉讼法院,行使代位求偿权,要求史某某赔偿保险理赔金28,707元。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彦野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为了尽快解决原告诉求,立即联系被告史某某,向其摆事实、普法律、讲道理、明权责。经过法官的多次沟通,被告史某某表示对案件事实没有异议,但赔偿的数额较高,超过了自己的心理预期,希望保险公司能够适当降低,并表示可以同保险公司进行调解。针对被告史某某的意见,承办法官抓住调解时机,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的代理人取得联系。在反复沟通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史某某当庭给付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保险理赔金26,000元。至此,本案从受理到当事人得到赔偿款仅用了两天时间,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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