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老了,头发白了,睡意昏沉,当你老了,走不动了,炉火旁打盹……”
一首《当你老了》
唱出了许多人对晚年儿女膝下常伴
生活恬静的美好憧憬
然而
现实有时却不那么美好
……
今年76岁的杨某某夫妇,本该安享晚年,却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了法庭,这是怎么回事儿?
3月25日,原告杨某山夫妇来到绥棱法院靠山人民法庭请求立案起诉其子女杨某红、杨某娟,要求二被告给付赡养费,并且要求子女尽到生活上和精神上的赡养义务。
年过古稀的杨某山和老伴曹某某生育一儿一女,老两口年龄较大,并患有多种疾病。由于腿部骨折,曹老太现已卧床,每月均需支出一定的医疗费用,也需要人精心护理和照顾。但两个子女均在外地打工,未对留守在家的老人履行赡养义务。为了使自己以后的生活有着落,二老无奈之下将两个子女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非常关心和重视
老人的赡养问题
通过电话多次联系二被告
充分听取双方意见
考虑到涉及家庭矛盾
与普通案件相比较为特殊
一方面要保证老人老有所依
另一方面更要为双方化解纠纷
因原告曹老太,卧病在床,二被告又分别远在河北、上海务工,不能亲自参加庭审现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承办法官董彦喜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来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表达诉辩意见。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聆听当事人倾诉心中的“苦水”,了解到双方主要系平时缺少沟通,且二被告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自身存在困难致使一直未能返乡看望父母。 承办法官强调子女赡养父母,善待双亲,是人的基本感情,亦是子女应尽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无论自身有无困难,都不是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还疏导老人要多理解子女的难处,多与他们进行沟通,力所能及的帮助子女。
经过法官用法、用情、用理的调解,二被告均表示会积极给付二原告赡养费,并承诺有时间一定会常回家看看,二原告也表示撤回诉讼请求,不再起诉儿女,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赡养案件的形成,有数不清的原因,孰对孰错难以说清,但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任何原因怠于履行该义务。如果子女能够自觉履行自己赡养的义务,这远比司法裁判的效果更具有温情和暖意。希望每个子女能够承担起自己应尽的义务,让老人安享晚年,快乐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