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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几年讨要未能如愿 法院调解当庭给付

发布时间:2021-06-21 10:06:18


“感谢法官,我这点钱都要了快五年了,这几年不知道花费了多少精力,我自己一度都想要放弃了,现在终于彻底解决了,谢谢法官”。近日,在绥棱法院原告拿着当庭给付的8000元,激动地对法官李国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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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系生产加工门窗的个体工商户,被告钱某某于2016年6月在原告处订制3套塑钢窗,总价款为16000元,被告钱某某支付定金2000元,剩余门窗款于安装后支付。双方约定塑钢窗壁厚1.4毫米但加工成品后,发现塑钢窗壁厚为1.2毫米,经双方协商,将总价款降至13000元。安装完成后,被告钱某某拒绝支付剩余门窗款。原告多年催要未果,于2021年3月29日绥棱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承办法官李国平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找出了纠纷的“症结”所在,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相结合的方法顺利促使双方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让双方当事人充分知晓及时化解纠纷的有利之处。调解过程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原告主动表示愿意放弃一部分金额,被告钱某某也表示愿意当庭给付。最后,双方当庭达成和解,被告钱某某当庭将8000元支付给原告,就这样在互谅互让中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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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绥棱法院始终注重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抓手,大力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见实效,坚持能动司法,在调解工作上持续发力,实现了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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