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倡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感染的风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根据当前阶段疫情防控形势和具体工作要求,绥棱县人民法院特向广大群众提出倡议:
尽量选择诉前调解
疫情防控期间,绥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推行互联网办案模式。包括立案、送达、询问、调解、证据交换、宣判、执行等在内的各项诉讼活动,对于各项矛盾纠纷,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方式,低成本、多渠道化解纠纷。当事人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调解平台在线主持调解,线上办公,减少人员聚集;
尽量选择无接触诉讼立案
确需诉讼立案时,建议当事人优先选择通过微信小程序“黑龙江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异地办理立案业务的诉讼群众可以选择跨域立案、网上缴费。也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立案,(邮寄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繁华大街307号立案庭,邮编:152200,联系电话:0455-4628128)。 如有信访诉求,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材料方式处理拟诉讼咨询、案件查询、投诉建议的,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办理;
确需现场办理的请自觉配合法院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如确需亲自到法院参与诉讼活动,因当前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临时采取预约限流措施;请进行提前预约,预约来院人员,需佩戴防护口罩,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间隔一米以上,接受体温检测和扫双码,持黑龙江健康码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进入我院,在检测过程中发现体温异常的人员,不得入内并做好登记;预约服务电话:0455-462812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12368。
绥棱县人民法院提倡大家选择网上立案方式,尽量避免现场提交,减少外出活动,降低风险。网上立案具体方式如下:
网上立案操作指南
一、网上立案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 起诉状(签名):诉状需明确主体、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
2. 主体材料: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授权委托材料等;
3. 证据材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材料;
4. 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以便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
二、网上立案如何操作?
网上立案如何操作?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点击“同意,确认身份信息”,按提示完成身份认证。
点击“不愿意”,即进入立案申请页面(如选择“愿意”,将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可申请进行诉前调解)。

确定为本人操作,点击“下一步”。

认真阅读立案须知,点击“下一步”。

填写案件信息,带“*”的为必填项,上传相应材料,点击“提交”。
确认提交后,工作人员将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