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党建专栏 工具书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困境企业司法挽救

 

【我为群众办实事】遗产继承起纠纷 法官上门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1-08-26 17:17:24


图片

 进入立秋,细雨中的绥棱小城带着微凉,一名身穿法院制服的干警在略显老旧的小区内行色匆匆,但在他脸上洋溢着一丝如释重负的惬意。

 一个月前,绥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李国平法官接手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此类案件一般审理难度并不大,但是该案的当事人却比较特殊。案件的被告王老伯今年80岁,他的老伴佟某在去年不幸因病逝世,被继承人佟某的主要遗产是一套与王老伯的共有住房因佟某生前未留下遗嘱,王老伯的儿子王某旭将王老伯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继承该套房屋。

图片

上门服务:

在翻阅卷宗时,除了对于事实及法律的审查外,承办法官李国平更关心的是王老伯的身体、精神及情绪状况。为此,李国平首先拨通了王老伯的电话,通过与王老伯的简单交谈了解到,王老伯年事已高且患有高血压,卧病在床多年,对于儿子将自己起诉至法院,老人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得知此种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带领书记员亲自到王老伯家中,详细了解情况。同时,为避免老伯产生抵触情绪,李国平又设法与老伯的儿子取得联系,经过耐心解释、说明情况后,王老伯的儿子同意由他出面来安抚王老伯情绪。

图片

用心化解:

在老人的病床前,李国平耐心地听着父子的讲述,对案件整体情况有了更具体的了解,他意识到此案不仅关乎父子之间的亲情,更关乎大家庭的和谐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他反复与双方进行沟通,从亲情伦理和法理角度剖析利益关系,结合《民法典和家庭伦理道德对两人释明父子双方在继承中同样具有合法地位,以及希望他们明白亲情的珍贵是无法用金钱、物质来替代和衡量的,更不能因此影响了父子之间的亲情。
最终,在承办法官李国平的主持下,王老伯同意将自己与被继承人佟某的共有房屋由儿子王某旭一人继承。至此,一起家事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在“家”中。

图片

温情提示:

审判实际工作中,不仅仅注重事实的查明、法律的适用,法官所关注的也不仅仅是一个个案件的结案,更期待获得的是纠纷的彻底解决、当事人心结的真正解开。因此,就算家事纠纷调解难度大,法官们还是迎难而上啃“硬骨头”,发挥耐心做工作、细心做调解、真心解纠纷的工作态度,解开当事人心结,定纷止争,从而为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图片

法官上门调解、上门普法的情况绝非个案,绥棱县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持于细微处润物于无声,于个案中传递司法温暖。
图片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一枝一叶总关情

我为群众办实事   司法为民暖人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