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志同志全票当选绥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发布时间:2021-09-01 15:19:45
8月31日上午,在绥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全票通过王承志同志任绥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决定任命王承志为绥棱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职务。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对党忠诚老实、与党同心同德,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高度认同、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行动上紧紧跟随。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全面履行好新形势下人民法院的职责任务。
牢固树立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力为绥棱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提升民事司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积极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放大智慧法院优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压提速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耕好兑现公正的“责任田”。 立足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形成的良好工作基础,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有力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秉持争先创优优良传统,把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始终锁定在建设优秀法院上,把旗帜举得更高,把品牌擦得更亮,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基础。全面推进基础性改革,合理调配人员配置,让有限的资源进一步向审判业务机构集中。积极推进制度性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简易程序、小额速裁、轻刑快审适用比例,压缩办案周期。完善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审查、任命等工作,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基调,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全面加强法院班子建设,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团结统一,增强领导班子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大兴学习之风,制定完善岗位培训计划,通过磨练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履职能力。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扭住问题不放,推动持续深入整改,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下一步,绥棱县人民法院将在王承志同志的带领下,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上级法院指导和社会各界帮助下,紧紧围绕绥棱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定信心,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努力开创绥棱法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为绥棱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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