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绥棱法院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院相关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承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王承志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力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上级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和落实好省法院部署的“能力素质大提升、纪律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优化”的各项任务,有力推动绥棱法院各项工作在全市法院争创一流,努力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法院的力量。
王承志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把握“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的重大现实意义。要始终坚持“一切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刻认识到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举措,抓好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各项任务深入落实。
二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建立健全法院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各分管领导、工作组、工作推进专班、各庭室要紧密结合实际,锚定目标、精心组织、系统谋划、周密部署,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要提高司法能力,提素质锻作风,练就服务现代化新龙江的过硬本领。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照增强“八种本领”、提高“七种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锻造过硬司法作风,切实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使每名干警都成为法院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要持续改进作风,敢于动真碰硬,确保各项工作全面争创一流。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对标对表方案目标、任务、举措,跟紧上级“指挥棒”,打好本院“组合拳”,真正把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的活动成果,体现到破解审判执行工作难题中,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永明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军通报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情况。
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树东、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胥斌、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力平、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宝慧,分别传达了省市县和省市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绥棱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会议最后,干警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表示在接下来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坚决贯彻执行院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解放思想、提升能力、锻造作风、实干担当、争先创优,切实提高政治素养和履职担当能力,扎实做好审判、辅助工作,始终做到心中有法院,心中有群众,努力提高为人民群众的服务水平,时刻维护好法院人的良好形象,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