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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伤残所获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5-06-05 09:16: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由此规定可见,因交通事故伤残所获赔偿金属于上述法条第二种情形,是属于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

责任编辑:绥棱法院 赵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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