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管理的核心在于全面提升法院的公正裁判和社会公信力,从而确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和法律的威信。司法制度建设是完善司法管理的外在形式,只有达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激励人、以制度塑造人的法院工作管理新模式,才能实现司法管理的新实效,才能提高社会公信力。
我院在“司法管理年”活动之初,就把着力点放在制度建设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上,认真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清理修改已经过时的制度,制定完善缺位的制度,进而形成科学、系统、实用的法院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现有管理机制的三个转变:一是由普通的制度管理向绩效化管理的转变;二是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三是由无序化管理向智能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截至2010年6月中旬,我院重新整理和完善各项制度75项,有效地涵盖了审判流程管理、质效考评体系、队伍建设与管理、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法院政务管理等多个层面,形成了较为科学、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
一是突出信息化,建立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要实行立案庭统一审批立案,院内案件实行随机分案,同时建立案件微机登记管理信息,按照流程管理和相关法律规定,案件每一个环节的时限都要输入信息系统,由立案庭随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院内业务部门和有条件的法庭要实行庭审记录微机化,所有法律文书全部输入局域网,实行网上法律文书展评和评查,要通过监控录像开展观摩庭审和庭审纠察。要争取实现远程电子签章和尝试网上立案。要建立审判工作奖励机制,对工作量高于各业务部门平均值的干警,给予一定奖励,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和从优待警的原则。
二是突出公开化,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2010年,我院将在落实各项制度上下功夫,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作。在规范审判上,要按照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显示,对未在时限内完成的工作,由立案庭报督办室限期督办。充分发挥审监庭的审判管理职能作用,把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由监察室定期通报。在规范其他工作上,由职能部门牵头,实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及时汇总、及时在局域网通报,每月一汇总,每季一考核。积极探索绩效考核新模式,实行静态考核向动态考核转变,有效解决工作量分布不均、年末搞突击的问题。
三是突出规范化,建立完善质量评估机制。逐步完善《案件质量效果评估规则》和《案件质量评查细则》,要重点评估信访、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再审改判的案件,实行案件质量效果评估逐级汇报制,合议庭或主审人要把评估情况做为向庭长、分管副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的重要一项,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案件质量评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在审委会委员对每月审结的案件进行评查的同时,审判监督庭对重点案件实行随时调取案卷,随时评查已经审结内容。
四是突出科学化,建立完善综合评价机制。要建立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简便实用的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工作评析、五项通报、错案追究、文书展评、目标考核、征求意见等形式,对干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使评价结果成为考察个人能力和政绩的依据。把信访工作确定为业绩评价的第一标准,建立信访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加大考核与责任追究力度。要把结案率、执结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更审改判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党委群众满意率作为评价的重点。要进一步规范评价内容,改进评价形式,不仅要开展法院内部的民意调查和实绩分析,还要强化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五是突出职业化,建立完善队伍管理机制。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重点开展好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法官职业道德等多种教育活动。要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建立长效的民意表达和沟通机制,不断提高和改进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增强司法能力建设,重点提高认识和把握工作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的能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以廉政文化为主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加大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谋取私利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确保全年实现“零违纪”。